加班一族頻頻遭遇“兌現難”
昨日上午,新浪網將本報報道放上首頁予以轉載,并開設評論留言板,立即引起網友的熱烈評論,至發稿時止,尚在板上的留言就達218條,寫滿了十幾頁。
對“加班有四倍工資”的消息,部分網友掩飾不住興奮,表示“歡迎好消息,立即執行!”也有語氣溫和的網友抱怨,勞動法有關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的規定表達不夠清楚,讓許多企業鉆了空子,職工吃了虧。
但更多的留言者破口大罵老板,稱他們根本不依法兌現加班工資,有不少直接點明所在地區或所在單位,形同網上“舉報”。許多人對法律規定的執行頗為悲觀,一位網友直言:“在目前的社會條件下,加班的員工能夠拿到平日日工資的1倍或2倍的工資已經很不錯了(這種加班工資估計也有一半以上的人拿不到!)再來亂說什么3倍、4倍的,沒有任何實際意義!徒然增加普通工人和企業經理,企業老板的矛盾!”還有網友認為,《勞動法》這一條規定因為“實際上行不通”而須要作出修改。
廣東草擬新法“提醒”了公眾
然而,從1994年開始施行的《勞動法》,為何10年過去仍有如此大的爭議?廣東省合邦律師事務所劉學兵律師認為,這說明《勞動法》關于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的立法原意確實不夠清楚,后來的政府部門補充規定將其明晰后,又因這類規定數量巨大而除了有需要的律師外鮮為人知,這次廣東起草工資支付條例,才再次“提醒”了公眾: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的標準是“四倍”。
勞動糾紛申訴時限導致法律執行難
劉學兵說,據他了解確如網友們所言,加班工資的法律規定在全國各地都有大面積的“有法不依”現象,解決辦法無非也只有一條:加大執法力度和執法監督。
“當然,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存在缺陷也是原因之一,”劉學兵說,比如,現有法律規定,勞動糾紛只有60天的申訴時間,某種意義上說,你只有60天的權益。如果老板兩年前就開始欠薪,你申訴成功也只能有把握要到最后60天的工資,如果拖欠60天工資立即申訴,打贏了只有幾百塊甚至幾十塊錢,弄不好還惹惱了老板把自己解雇了。實際上多數打工者都不愿意這么干。這導致許多單位不按法律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者基本工資“有恃無恐”,出現網友們的紛紛“控訴”也就情有可原了。(丘劍華)
來源:南方日報信息源:免費招聘網_www.rcxx.com_淘才招聘網信息源:免費人才網_www.rcxx.com_淘才招聘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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